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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开展特色工会活动和承办校工会活动申报和审批办法

2016年05月11日 10:29  点击:[]

重工商大工〔2016〕13号

 

各部门工会:

为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扩大基层工会活动的覆盖面、影响面,打造有亮点、有层次、有内涵、高质量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工商大工〔2016〕12号)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对部门工会开展特色活动和承办校工会活动给予经费支持。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工会开展特色活动

(一)特色活动的要求

1.特色活动要围绕工会职能的履行、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会特点,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深受广大教职工喜爱的的特色活动。

2.特色活动要以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面广为原则,具有群众性、导向性、实效性、创新性和趣味性。

3.特色活动要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工会教职工参加,部门工会教职工参与率应达70%以上,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特色活动的申报

1.部门工会申报特色活动需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特色活动申报表》,同时提交详细的特色活动方案,方案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内容具体,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行性。根据活动实际,列出详细的开支项目和经费预算。

2.《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特色活动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党总支(分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onghui@ctbu.edu.cn

3.几个部门工会联合申报的特色活动,由牵头部门工会填写申报表和上报申报材料。

4.原则上每个部门工会每年只能申报一项特色活动。

(三)特色活动的审批

1.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对部门工会申报的特色活动从创新性、实效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定。根据申报特色活动情况,确定特色活动经费支持额度。

2.公开部门工会特色活动申报审批情况,接受基层工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

二、承办校工会主办的工会活动

1.各部门工会可根据校工会发布的《校工会年度提请部门工会承办的活动项目》自愿申报承办校工会开展的活动。

2.承办校工会活动的单位需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承办校工会活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经党总支(分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校工会,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onghui@ctbu.edu.cn

3.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承办单位,并根据活动情况确定承办活动支持经费额度。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特色活动申报表》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承办校工会活动申报表》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13号文件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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