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健身操比赛的通知

为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倡“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全民健身运动宗旨,根据校工会2016年“共同的家园 共同的梦想 共建工商大”系列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健身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

二、比赛地点

南岸校区体艺馆

三、主办单位

校工会

四、参加办法

(一)组队: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每个参赛队总人数不得少于8人,男女人数不限。

(二)报名:纸质报名按附表填报并加盖公章,也可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1052536198@qq.com邮箱。报名截至日期:2016年10月30日,联系人:李平,电话62769012、13883968679。

(三)参赛资格:凡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和院聘教职工)均可参赛,不得聘请学生和外单位人员参赛。

比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与设备

1.比赛场地为体艺馆舞台。

2.专业的音响设备。

3.裁判席设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二)比赛内容

自选动作健身操比赛(徒手或轻器械)。

(三)比赛出场顺序

由领队会抽签确定。

(四)比赛动作时间

成套动作时间为不少于3分30秒,计时从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五)音乐伴奏

1.音乐由参赛队自备。彩排前统一交主办单位。

2.音乐允许有2×8拍的前奏,音乐速度不限,但必须是高质量的。

(六)比赛服装

1.健美操服装和运动鞋(不可穿体操鞋、高跟鞋)。

2.服装上可有亮片等装饰物,但不能有悬垂物。运动员可化淡妆。比赛时运动员不得佩戴任何首饰。

(七)裁判组组成

比赛裁判组设1名裁判长、5名裁判员、2名记录员(兼计时)、1名放音员、3名检录员。比赛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八)评分方法

1.采取公开示分,成套动作满分为10分制,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

2.裁判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中间分的平均分即为总分。

(九)动作要求规定

1.套路编排艺术性、安全性、流畅性、一致性。编排的队形变化不得少于6次,可徒手或持轻器械上场。

2.动作编排要体现健身操基本步伐和技术,具有创新性,开头和结尾要有造型。

3.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意识。音乐剪接要完整。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对比赛获得前8名的参赛队给予奖励。拟评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最佳编排奖。

七、其他

彩排时间和顺序由主办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附件: 评分内容细则及评分表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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