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团结动员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工会工作者26名,工会积极分子78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成为工会工作的行家。
2.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本职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
3.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乐于奉献,服务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职工的广泛称赞和肯定。
4.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5.参评对象为专兼职工会干部。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
2.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带头参加各项工会活动,受到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4.参评对象为工会会员,原则上在本校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推荐以部门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各部门工会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得到群众认可的原则,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三)所有推荐对象分别填写《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重庆工商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2016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报校工会(邮箱:gonghui@ctb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申报推荐。
(四)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审。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将在学校三届四次“两代会”上给予表彰。
请各部门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工作。按照评选办法,把评选申报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的过程。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2769824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指标分配表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指标分配表
附件4:重庆工商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