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一届(或第四届)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二级教代会、工会:

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请各二级工会在本学期放假前召开第一届(或第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后将本次“两代会”会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并在本学期期末(2023年1月10日前)上报校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各分工会“两代会”工作,提高会议质量,保证各二级“两代会”顺利召开,校工会特制作了二级“两代会”(届中会)工作流程、参考样式供参考(见附件)。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中会)工作流程及参考样式

2.关于召开××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请示

3.××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日程

4.××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第×次会议提案登记表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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