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教代会、工会:

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重庆工商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重工商大工〔2016〕1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工会作用,深入推进二级单位民主管理,请各二级工会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若有届中改选或补选教代会主任或工会主席的单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改选或补选。

为进一步规范各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代会工作,提高会议质量,保证各二级教代会、工代会顺利召开,校工会特制作了召开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流程、参考模版供各单位参考(见附件)。

会后请将会议文件资料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大会)分别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

联系人:陈丹凤,联系电话:62762057。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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