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厚德楼3019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宋豫主持,会议重点围绕一项重要议题展开:审议《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

会上,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林文军分别对两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解读,详细报告了其制定背景、修改、具体条款。与会委员们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围绕两份征求意见稿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委员们纷纷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职称评聘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评价标准、申报条件等方面,委员们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探讨。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委员们对两份征求意见稿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充分体现了学校对职称评聘工作的重视和对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心。最终,18位参会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

宋豫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职称评聘工作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接下来,请人事处充分吸纳本次会议提出的合理意见和中肯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同时,她还强调:“在两个文件正式出台后,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会议审议通过的管理办法和申报条件执行,确保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她也希望全校教职工能够积极参与职称评聘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