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颁发的总工发 [2010]3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决定》中,我校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自2002年合校以来,学校工会把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作为奋斗目标,在市总工会、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与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学校科学发展,服务广大教职工,坚持“建家就是建学校,建家就是建队伍,建家就是聚人心”的指导思想,强化“建家强会”、“建家育人”的理念,在党政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建设“绩效之家”;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设“民主之家”;突出维护职能,建设“温暖之家”;发挥工会教育职能,建设“文明之家”;狠抓平安校园建设,建设“安全之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
学校工会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深受教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的“模范职工之家”,为共建共享和谐校园、和谐重庆、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