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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09:58  点击:[]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学校将于2019111日-12日召开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了让教职工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要求,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征集提案的内容

(一)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如何发挥主人翁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和意见。

(四)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征集提案的程序

(一)组织宣传。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宣传,积极动员代表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提出提案。(二)调查研究。征集提案期间,各位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

(三)征集提案。各代表团按要求征集提案,征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会议期间。

四、征集提案的要求

(一)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出,三名或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是正式代表。

(二)提案要求一事一案。提案包括案由、案据、建议三部分。力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实事求是。

(三)提交提案的方式。代表提案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使用统一的提案登记表(提案登记表在工会网页上下载),需打印或用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一式两份,经代表团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为了充分表达教职工的意见,必要时可将教职工的有关书面意见附于提案登记表后。

(四)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在大会规定的期限内汇总后,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校工会)审查立案,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

希望各代表团和全体代表高度重视,集思广益,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重庆工商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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