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学校将于2019年1月11日-12日召开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了让教职工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要求,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征集提案的内容
(一)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如何发挥主人翁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和意见。
(四)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征集提案的程序
(一)组织宣传。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宣传,积极动员代表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提出提案。(二)调查研究。征集提案期间,各位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
(三)征集提案。各代表团按要求征集提案,征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会议期间。
四、征集提案的要求
(一)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出,三名或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是正式代表。
(二)提案要求一事一案。提案包括案由、案据、建议三部分。力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实事求是。
(三)提交提案的方式。代表提案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使用统一的提案登记表(提案登记表在工会网页上下载),需打印或用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一式两份,经代表团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为了充分表达教职工的意见,必要时可将教职工的有关书面意见附于提案登记表后。
(四)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在大会规定的期限内汇总后,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校工会)审查立案,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
希望各代表团和全体代表高度重视,集思广益,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重庆工商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