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宣传展示女职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建功立业,重庆市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重庆五一巾帼奖状(章)”、“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重庆市先进女职工组织(工作者)”、“重庆市女职工之友”的决定》(渝工发[2013]3号),决定授予重庆工商大学女职工委员会等单位“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我校女职工委员会,在学校工会和上级女职工组织的领导下,紧密结合高校女教职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四个方面,调动和发挥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展示不让须眉的现代巾帼风采,为助推学校改革发展,共建和谐校园作出了积极贡献。据悉,女职工委员会2006年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先进女职工组织”;2010年被重庆市总工会评为“重庆市先进女职工组织”;2004年—2009年,连续6年被重庆教科文卫体工会评为“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评为“五一巾帼标兵岗”。